为了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,广东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了信访分类处理规定,本规定的实施,旨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,提高信访处理效率,确保各类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。
信访分类
广东省的信访事项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1、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事项,包括教育、医疗、社保、就业、住房等;
2、涉及经济领域的信访事项,包括企业改制、征地拆迁、农村产权等;
3、涉及社会管理的信访事项,包括社会治安、公共安全、环境保护等;
4、涉及政府自身建设的信访事项,包括行政效能、作风建设等;
5、其他需要政府关注的信访事项。
处理原则
对于各类信访事项,广东省遵循以下处理原则:
1、依法处理: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对信访事项进行受理、办理和答复。
2、公平公正:在处理信访事项时,做到公平公正,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。
3、实事求是: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
4、着重调解:积极调解矛盾纠纷,促进信访双方达成和解。
处理程序
广东省的信访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:
1、登记与受理:对来访者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,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。
2、分类处理: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,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。
3、调查核实: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
4、调解与协调: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和协调,促进双方达成和解。
5、答复与反馈:对信访事项进行答复,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。
责任部门与协作
1、各级信访部门负责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、协调和指导工作。
2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,负责处理本领域内信访事项。
3、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,共同解决跨领域、跨地区的复杂信访问题。
监督与考核
1、广东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,确保信访分类处理规定的实施。
2、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信访处理工作的监督,确保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
3、对信访处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,对处理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公众参与与社会支持
1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信访工作,提出合理诉求和建议。
2、加强信访宣传工作,提高公众对信访分类处理规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。
3、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,提供咨询、调解等服务。
附则
1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、本规定解释权归广东省信访部门。
3、本规定修订时,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和解释。
广东省信访分类处理规定的实施,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,提高信访处理效率提供了重要依据,通过明确信访分类、处理原则、处理程序、责任部门与协作、监督与考核、公众参与与社会支持等方面内容,确保各类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,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,促进广东省的和谐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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